各理事单位:
“第十一届全国信息与电子学科研究生教育学术研讨会”将于2017年3月16日-17日在海南大学召开。分会秘书处为了筹备好这次会议,加强和理事单位的日常联络,保证分会工作的正常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理事单位的重新登记
1、近年来,理事单位及理事发生了一些变化,为了给各理事及理事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,分会秘书处将进行理事单位重新登记,特请各理事单位认真填写《中国电子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分会理事单位登记表》(见左下角阅读原文),并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将登记表发到分会秘书处(邮寄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均可)。
2、理事单位的日常联络管理工作由分会秘书处负责,为便于与各理事单位之间保持联络与沟通,各理事单位除推荐一名理事外,还应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秘书处的日常联系。如果联络员发生变化,应及时通知秘书处。
3、请各理事单位确保登记表中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的准确和畅通,今后秘书处将以此登记为依据,为各理事单位发送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。
二、会费的缴纳、管理与使用
1、根据《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中电教 [2016]4号)规定,理事单位所缴纳的会费为每年2000元,一次交清2016、2017两年合计4000元。会费在海南会议期间直接交至分会秘书处。会费由总会秘书处统一出具民政部印制的“社团会费统一收据”并加盖总会财务专用章。
2、理事单位缴纳的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:适当补贴分会举办学术活动的经费;因管理及服务所必需的人工费及设备购置;购买、印制及邮寄所发刊物及学术资料。
3、会费收支情况将在理事会议上向理事报告,以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度,接收理事单位的监督。
三、接收新理事单位申请入会
凡在信息与电子学科领域培养(合作培养)研究生的单位,拥护本会章程,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分会。申请单位可填写入会申请书(可自拟)寄到秘书处。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接收与否。新申请入会的单位也可在参加海南会议期间办理申请入会手续。
四、分会秘书处联系方式
联系人:卢葱葱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9号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科教融合办公室
电话:010—58887028
传真:010—58887027
电子信箱:cese_yjs@mail.ie.ac.cn
中国电子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分会秘书处
2017年1月16日